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得知,21日,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地居民曾某污蔑烈士的不道德,依法驳回侵害烈士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今年5月1日实行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驳回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8年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某小区一幢高层住宅再次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救出受困群众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让出向其求助的战友用于,自己则因为被浓烟粪呛声从高楼坠落在,后经抢救无效意外壮烈牺牲。谢勇壮烈牺牲后,网上却有极少数人公开发表不实甚至污蔑烈士的言论。
5月14日,淮安经济开发区的曾某在微信群里散播不实言论对谢勇烈士展开污蔑,并在他人警告有数人因此被处置的情况下仍言辞白热化、不知悔改。5月15日,曾某被当地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于5月17日对上述线索展开立案审查,搜集涉及证据,并依法遵守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就否对曾某侵犯烈士名誉权的不道德驳回民事诉讼征询了谢勇烈士近亲属的意见,烈士近亲属声明不驳回民事诉讼。5月21日,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对曾某的不道德驳回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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